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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鹿山桥及鹿山路-西环高架节点改造工程设计
  • 发布时间:2021-09-28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625
  • 鹿山桥及鹿山路-西环高架节点改造工程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山桥及鹿山路-西环高架节点改造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苏行审项建【202115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鹿山桥及鹿山路-西环高架节点

    规模:太湖大道高架与鹿山路及金湾街以及城北路连接,新庄立交北段西环快速路主线及地面辅路综合改造提升等,设计费约1634.7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E3205010304037846002001

    鹿山桥及鹿山路-西环高架节点改造工程设计

    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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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9289:002021109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1014 1415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20161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高架桥工程设计业绩(若合同不能反映业绩规模,可提供甲方相关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四)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招标范围包含以下: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六)设计范围: 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附属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

    (七)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 本公告“3.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作废。

    (九)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十)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第二名补偿3万元,第三名补偿2万元(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干将西路

     

    地 址:

    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广场B10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杨禹青

    联 系 人:

    卢小明

     

    电 话:

    0512-69152963

    电 话:

    0512-66352253-8045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