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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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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溪路东延二期及小石湖路交安设施工程
  • 发布时间:2021-09-18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628
  • 城南街道市政管线(水、电、气、集约化)及交通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街道市政管线(水、电、气、集约化)及交通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1]7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文溪路东延二期及小石湖路交安设施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

    2.2建设规模:包含标志标线、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等,工程造价约952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37492002001

    文溪路东延二期及小石湖路交安设施工程

    文溪路东延二期及小石湖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

    952

    550

    2.4其他:____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9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6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工程(须含标志标线、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苏州市政府采购备案(财政局备案)等官方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9 18  9 00 20219 26  17 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9 3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81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B10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姜振磊

    联 系 人:

    王永伟

    电 话:

    0512-69556127

    电 话:

    0512-66352253-804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0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