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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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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江调节水位和水量钢坝工程
  • 发布时间:2021-09-07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70
  • 娄江调节水位和水量钢坝工程

    (招标编号:SDJ.CL2021-53

    招标公告

    1. 苏州市河道管理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娄江调节水位和水量钢坝工程 已经苏行审项建【2021241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东环路以西、伽蓝寺以东、娄江路以南的娄江河道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姑苏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1. 工程规模:拆除娄门支路桥下土石堰,移位至娄江河道新建节制闸1座,此钢坝闸为18米,闸门结构为底轴传动翻板式,门顶为吴淞高程3.5米。

      (3) 工期:24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10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2626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

    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

    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SDJ.CL2021-53       

    娄江调节水位和水量钢坝工程

    115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满分的全部入围,如果满分单位未满9家的,按得分顺序确定前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最后一名入围单位得分有并列,则也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详见附表。

    7、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7.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7.2网上报名报名地点:http://www.szzyjy.com.cn/

    7.3报名时间和领取排泥场证明材料样板时间2021 0907日上午 9 00 分至 2021 09 14日下午 17 00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电子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0918 13 30 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格式请联系代理公司后领取,领取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建设单位会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联系现场踏勘排泥场。

    6)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注: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与报名时投标报名表中的一致开标不允许更换。

    10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苏州东环南路288

    招标联系人:王朝勇      传真:          电话:0512-65203378     E-Mail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10

    联系人:夏小燕     传真:0512-66352270          电话:0512-66352253-8045

    邮编: 215168      E-Mail

    13.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史宇新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0512-66352253                  上岗证号:苏招E0675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1/9/7 2021/9/14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项目法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代理机构: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