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9月2日10:00至2021年9月8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3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空调生产厂家的书面代理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 投标品牌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因质量问题导致诉讼的投标品牌投标;申请人承诺其产品无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4月-2021年6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提供投标企业近3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4)制造商及制造商特约授权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5)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6)投标品牌制造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7)提供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四)、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五)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新报名。(六)项目出资比例修改: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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