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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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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吴中区清明山500KV原30#电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发布时间:2021-03-30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94
  • 苏州市吴中区清明山500KV30#电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中区清明山500KV30#电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吴行审项批【20211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吴中区清明山500KV30#电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胥口镇

        2.2规模:治理面积约2.3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1283.42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E3205010304010244001001

    苏州市吴中区清明山500KV30#电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苏州市吴中区清明山500KV30#电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283.42

    24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山体整治等地质环境修复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须同时提供该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意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水工环专业(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4)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12月至20212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12月至20212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7)本工程要求的评标办法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发(2007234号文《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8)本公告“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这条款取消。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3309:00202146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4121330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街117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10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婷

    联 系 人:

    黄成、夏小燕

     

    电 话:

    0512-65281619

    电 话:

    0512-66352253-8014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221917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