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湖镇集中式社区商业中心(浦庄邻里中心A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湖镇集中式社区商业中心(浦庄邻里中心A地块)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行审备【202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临湖镇村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临湖镇村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浦庄大道东侧、锦福路南侧
规模:建筑面积约29237.19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377.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3205010304010085001001 |
临湖镇集中式社区商业中心(浦庄邻里中心A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临湖镇集中式社区商业中心(浦庄邻里中心A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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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 3 月 4 日至2021年 3 月 10 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3 月 16 日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四、招标内容:土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人防设计、室外市政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停车场及综合管网)、智能化、海绵城市、装配式深化设计、泛光照明、标识和导视系统设计、幕墙设计、内装修消防配合、稳评,安评,能评,立项,交评,场调,道路安评、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勘察及基坑围护设计、设计前期至施工许可期间综合服务。
五、勘察设计周期:60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六、备注:
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最终由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9、补偿办法:定标委员会从评委会推荐的三家方案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2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壹万元经济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七、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八、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 |
苏州临湖镇村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临湖镇 |
地 址: |
苏州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B幢10楼 |
邮 编: |
|
邮 编: |
215168 |
联 系人: |
李仁杰 |
联 系人: |
康晓晴 |
电 话: |
0512-66536844 |
电 话: |
0512-6635227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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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2-6635227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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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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