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竹地块安置房二期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工程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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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姑竹地块安置房二期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发改[2020]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木渎安置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木渎安置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钟塔北路北、良臣路南、胥江运河东、姑竹路西。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0.24亩,建筑面积172760.06平方米,监测费约144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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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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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9336004001 |
姑竹地块安置房二期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工程 |
姑竹地块安置房二期项目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工程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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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不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 1 月 8 日至2021年 1 月 14 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及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 注: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3、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5、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6、取消3.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9、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7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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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木渎安置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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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
地 址: |
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广场B座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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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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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史憬 |
联 系 人: |
夏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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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6579607 |
电 话: |
0512-6635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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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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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2-6635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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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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