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至苏苑街、南至吴中东路、东至冬青路、西至金秋路
规模:电梯总计27台, 其中无机房客梯3台,小机房客梯24台,合同估算价约996万元。
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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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3205010304004113005001 |
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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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11月11 日9:30至2020年 11 月1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3日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电梯设备,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唯一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4) 投标品牌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A级】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6)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A级】(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②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③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B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 (2)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生产厂家及生产厂家特约授权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a.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A级】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b.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A级】(旧证)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②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③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B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旧证)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5) 投标品牌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的资审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苏安码”(绿码)申领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苏住建质〔2020〕36号)的相关规定。 (8)本公告3.1款中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内容取消。 (四)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五)本工程代建单位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时全部入围。 (七)项目出资比例修改为:其他国有:100.00%。 (八)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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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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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11楼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商务广场B座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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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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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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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马爱华 |
联 系 人: |
夏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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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707137 |
电 话: |
0512-66352253-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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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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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2-6635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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