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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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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木市场东侧道路路面黑色化工程
  • 发布时间:2020-07-16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709
  •  旧木市场东侧道路路面黑色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旧木市场东侧道路路面黑色化工程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吴开经投[2020]19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横泾街道旧木市场东侧

     

    规模:合同估算价 547.502898 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8650001001

    旧木市场东侧道路路面黑色化工程

    旧木市场东侧道路路面黑色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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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 7 家时由招标人选择 7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 7 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0 年 7 月16日 9:002020 年 7 月 22日 17:00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7291015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 其它明确事项

      1.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 B 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 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7.3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 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 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 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 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4 月至 2020 6 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面件;未按规定上传 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 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 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201823 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6)本工程不接受自(2017 5 1 日)以来因拖欠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投标,时间以通报发文日期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19]3 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 2019 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 号(关于公布 2020 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参与投标。

    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

    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

    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7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3家时,将重新发布公告。

    7.5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 2020 年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ggzy.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中区

    地 址:

    苏州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B幢10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高冰

    联 系 人:

    夏小燕、吴晴叶

     

    电 话:

    0512-66201041

    电 话:

    0512-66352270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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