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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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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19】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康阳路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大院内的东北角 规模:占地面积约45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900平方米,勘察设计费约139.2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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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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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7742002001 |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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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 29日至2020年5 月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 月20日 09时5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室外工程(景观绿化、综合管线、道路)、内外装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智能化设计、人防设计、照明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标牌深化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勘察、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五、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七、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八、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九、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十、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8号)。 十一、本项目代建方为: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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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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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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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B座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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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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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章明 |
联 系 人: |
赵书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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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225661 |
电 话: |
0512-66352253-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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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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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2-6635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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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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