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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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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9-08-09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50
  • 保障房13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障房13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苏发改中心【201812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至苏苑街、南至吴中东路、东至冬青路、西至金秋路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万㎡, 8个住宅建筑,配套服务用房,配电房,门卫、消控及监控室和地下汽车库(含人防地库),最高 27 层,施工合同估算价约为50749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5010304004113004001

    保障房13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保障房13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以上资质,(具体要求详见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89 20198 15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829 1000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技术),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168月至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该项目采用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技术(装配式技术为:预制内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中的至少两项及以上) 

    (四) 备注:

    1)、2019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Ⅰ组。

    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已上传至附属文件中,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果前述资料不能证明业绩内容含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技术(装配式技术为:预制内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中的至少两项及以上)的,提供竣工图纸等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备案通过的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截图)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不予认可。

    4)图纸、品牌表等在附属文件中下载。

    5)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8)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9)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10)本项目代建方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南环东路111

    地 址:

    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商务广场B10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马爱华

    联 系 人:

    夏小燕

     

    电 话:

    0512-65707137

    电 话:

    0512-66352253-8045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273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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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047454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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