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秀桥环卫转运中心、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专变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秀桥环卫转运中心、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专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 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冬青路西侧、长青路北侧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78.0011万元 标段划分: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2857007001 |
杏秀桥环卫转运中心、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专变 |
杏秀桥环卫转运中心、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专变 |
6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30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5)为了保证本项目用电的高可靠稳定性,高压柜需为同一品牌原厂成套设备采用国际最先进、质量最可靠的产品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应提供该型开关柜和变压器的详细产品说明。不能满足要求或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三)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四)备注1、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CA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无须参加开标。2、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图纸请在附属文件中下载。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在图纸附件中下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招标人拒绝企业综合等级c类及以下或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投标人投标;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8、 投标申请人若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需为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中单位且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建筑安装-Ⅰ组,建筑安装-Ⅱ组。9、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预算价1780010.67元,设定发包下浮安装14%,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1530809.18元,请各投标人按此发包价进行报价,未按1530809.18元报价的按废标处理。10、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发布的通报为准,时间以通报日期为准。11、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1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13、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本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自筹。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东路28号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石艳杰 联 系 人:夏小燕
电 话:69157313 电 话:66352253
传 真: 传 真:663522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