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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 发布时间:2019-03-11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54
- 巨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木发改中心[2018]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巨塔小区
规模:高度:18.75米,预算1197.71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2838002001 巨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巨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36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 18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1日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时间以交易平台回执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妥善保存回执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58万元及以上的(房建类)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古建等除外),质量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限从2016年3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备注:
(1)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
(3)图纸等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库,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2019年度):房屋建筑-Ⅰ组,房屋建筑-Ⅱ组, 房屋建筑-Ⅲ组;
(6)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注: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视为未经备案,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在吴中”(Jzwz88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报为准,时间以通报日期为准;
(9)本项目由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10)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便于及时处理。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木渎镇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B幢10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系人: 顾慧颖 联 系人: 潘万红
电 话: 0512- 66386295 电 话: 0512-66352253-8045
传 真: 0512- 66386295 传 真: 0512-6635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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