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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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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桥工业坊变电所增容工程
  • 发布时间:2018-09-30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61
  • 黄桥工业坊变电所增容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桥工业坊变电所增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8]4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漕湖产业园中市路2号黄桥工业坊

        规模:电容量增至2500千伏安,预算278.78605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E3205010304004533001001

    黄桥工业坊变电所增容工程

    黄桥工业坊变电所增容工程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详见“7.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9月30日2018年10月11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10万元及以上的变电所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限从2015年9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业绩的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其他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需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并且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凭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招投标,在规定端口上传,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拒绝3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不良行为。 (6)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注: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本项目执行文件:《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郭艳婷

    联 系 人:

    夏小燕

     

    电 话:

    0512-66177593

    电 话:

    0512-66352253-8014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270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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