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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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12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至苏苑街、南至吴中东路、东至冬青路、西至金秋路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设计费估算价约525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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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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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411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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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保障房13号B地块定销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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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8 月 10日至2018年 08 月16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 月21 日 15时0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后续服务)。 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房建(住宅、物业配套、居委会、配电房、地下室、围墙、门卫、垃圾房、公厕等)、人防、消防、防雷、幕墙、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公共区域室内装修、通信、标识导示、停车划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分支箱到非居民表箱之间的电气设计等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三板深化设计、构件拆分等全部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不包括智能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变配电、燃气、自来水工程等专项设计,但包含各类专项设计的配合服务工作。 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扫描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7、补偿办法: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9、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0、本次招标适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相关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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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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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太湖东路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B幢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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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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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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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花卉 |
联 系 人: |
夏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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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 656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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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6352253-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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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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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2-6635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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