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SDJ.CL2017-163)
招标公告
1、吴中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吴中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已经 苏州市水利局、苏州市财政局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中区胥口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吴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疏浚整治河道3条,长1.36公里,新建生态挡墙2217m,其中生态砌块694m,仿木桩护岸1523m 。
(3) 工期:10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02月1日至2018年05月11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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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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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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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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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1 |
吴中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 |
42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水利-II组、III组),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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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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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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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苏检会(2004)100号文规定禁止投标的行贿行为;
(1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落实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3.5万立方米,并提供相关资料【含弃土堆场证明、堆场的地点、容积、运泥线路、照片等影像资料】,弃土堆场证明文件具体内容格式由建设单位提供,投标人在投箱之前自行到代理公司获取。投标人所提供格式和内容与甲方所提供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资审不通过。弃土堆场的有关资料需单独密封递交原件。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投报名材料起时间:2017-12-08上午09:00,投报名材料止时间:2017-12-08下午15:00。投箱报名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地点: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2楼。
7. 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以后)。
(6)提供弃土堆场证明书原件(单独密封),开标时提交的弃土堆场证明书原件应与报名时提交的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7)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材料箱。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
招标联系人:李彩珍 传真: 电话:0512-65252717
邮 编: 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邮 编:215168
联系人:夏小燕 传真:0512-66352270 电话:0512-66352253-8045 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薛实 性别:男 上岗卡号: 苏招E1318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0512-6635227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2月04日至 2017年12月08日。
项目法人:吴中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