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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姑苏区2017年河道浅滩清淤工程
  • 发布时间:2017-08-10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59
  • 姑苏区2017年河道浅滩清淤工程


    1. 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姑苏区2017年河道浅滩清淤工程已经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水利局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农1706- 28)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中市河、府前河、桐泾河、胡家浜、白莲浜、活络浜、上塘河、凤凰泾、解放桥河、钱塘河等14条河道浅滩清淤工程,清淤土方外运处理约3.89万立方米。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9/5至 2018/1/2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1

    姑苏区2017年河道浅滩清淤工程

    185.01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属于2017年度预选承包商水利-Ⅱ组、水利-III组)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属于2017年度预选承包商水利-Ⅱ组、水利-III组),且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7)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苏检会(2004)100号文规定禁止投标的行贿行为;

    (1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落实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4万立方米,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具体内容格式由建设单位提供,投标人在报名结束之前自行到代理公司获取】投标人所提供格式和内容与甲方所提供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单位均视为资审不通过。弃土堆场的有关资料需单独密封递交原件。

    (12)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且不得更换。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材料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17- 8- 10  至2017- 8- 16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资格预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850211406。

    7、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可不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拟选派项目经理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

    (6)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落实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4万立方米,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具体内容格式由建设单位提供,投标人在报名结束之前自行到代理公司获取】投标人所提供格式和内容与甲方所提供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单位均视为资审不通过。弃土堆场的有关资料需单独密封递交原件。

    (7)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8)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8、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王贻聘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夏小燕   传真: 0512-66352270  电话: 0512-66352253-8045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 薛实     性别: 男 手册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0512-66352253  上岗证号:苏招E1318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 8-10至 2017-8- 16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苏州市水利工程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