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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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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莲商业广场室外消防改造工程
  • 发布时间:2017-07-25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57
  •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网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莲商业广场室外消防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相经开管〔201700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采莲商业广场

        规模:造价约266万元,最大单体面积450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E3205010304000552001001

    采莲商业广场室外消防改造工程

    消防改造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二级]()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072520170731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0803 1500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承接新项目。);(5)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2其它要求: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74月或以上)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7.3备注:(一)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201773115:00时前下载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下载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本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10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马云霞

    电 话:

    电 话:

    6635225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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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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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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