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嵩山路(金枫路-建林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高新区
2.2工程规模: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交通工程等,受监造价约8978万元
2.3招标范围:0001: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2017/6/30 至 2018/6/30
2.5监理合同估算价:199.3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总监业绩和信誉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0001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市政工程 |
道路 |
199.39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市政公用(监理)-Ⅰ组; |
2.7其他: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标细则;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标细则;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报名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若有在监工程,需建设单位(在监工程)出具书面同意其投标的证明;;
3.10 其它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3)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5/5 09:00 至 2017/5/11 15:00
6.2获取方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通过“苏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5/16 09:30 ,地点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资格预审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4)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
邮 编: |
|
邮 编: |
21500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夏小燕 |
电 话: |
|
电 话: |
0512-66352253-8045 |
传 真: |
|
传 真: |
0512-6635227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