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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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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藏北路公告最终
  • 发布时间:2017-03-31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50
  •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市木渎镇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藏北路项目勘察设计工程 已经 上级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木渎镇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约440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44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5/10  至 2017/7/1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藏北路项目勘察设计工程

    440.0000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对外发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7/3/3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7/4/12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7/3/31  至 2017/4/7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7/4/12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7/4/12  15:00 

    7. 其他: 7.1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施工配合等。 
    7.2设计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照明及交安工程等相关内容。 
    7.3设计周期:勘察:25天,方案设计:15天,初步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30天(上述时间需配合甲方进度并包含勘察时间); 
    7.4投标报名: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报名单位需准备好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办理信息入库手续。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的信息均须办理入库手续。 
    7.5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报名箱内(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在职职工、均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最近三个月)证明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指各成员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的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代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文件原件(设计招标通用版本,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7)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6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7年04月12日下午15:00~16:30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7本项目评标办法: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8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补偿标准如下:评标委员会确定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7.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重发公告。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 潘万红      传真: 0512-66352270      电话: 66352253-8045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 康晓晴      性别: 男      手册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66352253      上岗证号: 苏招E1577

    11.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3/3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