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天平中学项目设计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镇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灵天路以东、竹园路以北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8500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26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4/25 至 2017/6/13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0001 |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天平中学项目设计 |
260.0000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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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见上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7/3/8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7/3/20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7/3/8 上午 09:00 至 2017/3/20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7/3/20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7/3/2015:00
7. 备注: 7.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7.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景观及智能化设计。
7.3设计周期:招标过程中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20天内完成对方案的调整设计,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以配合甲方进度为准)。
7.4投标报名: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报名单位需准备好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办理信息入库手续。
7.5递交预审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报名箱内(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
(6)市外设计单位进市承接业务资质核验书复印件;
(7)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设计通用版本,网上自行下载,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
(8)提供能证明企业承担过类似设计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合同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类似工程:企业近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用房设计业绩(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近五年指2012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7.6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8本项目评标办法: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9中标单位不补偿,另外两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给予每家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夏小燕 传真: 66352770 电话:66352253-8045
邮编: 2151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薛实 性别: 男 卡号: 苏招(信)E1318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苏招E1318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