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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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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湖香谷里酒店改建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2-22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58
  •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太湖香谷里酒店改建项目  已经由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  苏太经投【201671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湖度假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湖度假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      建筑面积:555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35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4/1   2017/11/6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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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0004

    太湖香谷里酒店改建项目

    建筑工程

    其他

    3500.0000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房屋建筑-组; 房屋建筑-组; 房屋建筑-组;

    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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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42 2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金额为准。

    ()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2/21  10:00  2017/2/27  15:00 ,在  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20  元,售后不退。采用 网上支付 方式支付。
      (3)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3/13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10
       联系人: 徐霄晨      传真: 0512-66352270      电话: 0512-663522753-8056
       邮编: 215128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赵书亮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1319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2/21  10:00 
    12. 备注: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投标主体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拟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投标主体单位委派,必须为联合主体单位人员,联合体从体单位为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的企业。从体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按公告中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第8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扫描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3)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4)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的业绩要求应为房屋建筑牵头单位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认定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投标人业绩库"中的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