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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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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池村美丽乡村整治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6-08-19    作者:本站上传    点击次数:1567
  • 1.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池村村民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池村经济合作社代建)   天池村美丽乡村整治建设项目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天池村范围内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特征: 造价约1049万元      建筑面积: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1049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10/1  2017/1/1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查看资审文件

    0001

    天池村美丽乡村整治建设项目

    市政工程

    其他

    1049.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对外发布

    查看资审文件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承接新项目。);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选择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其它与招标的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属于合同履行所必须的条件:详见 (其它资料)
    ()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8/16    10:00  2016/8/22    15:00 ,在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请于 2016/8/23 15:00 的时间前通过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提疑。
    3)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8/26   15:00 ,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资料:

    1)、企业类似业绩:以2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老住宅、老新村综合整治或(市政类)老住宅、老新村综合改造工程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48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2)、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优质工程是指市政工程,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具体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执行,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吴中区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项目经理必须是经核准的),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 附件一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
    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0.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10
       联系人: 夏小燕      传真: 0512-66352270      电话: 66352253-8045
       邮编:       E-Mail 
    12.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赵书亮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66352253      上岗证号: 苏招E1319
    13.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8/16     10:00
    14. 备注: 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业绩库"中公示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15.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